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区商务局部分)

政策汇编 (7267) 发布于:2022-03-29 更新于:2022-03-29 来自: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项目申报

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实施细则

(区商务局部分)


为贯彻落实《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原则上为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以下简称“三个关系”)必须均在包河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若干政策》第7条(4)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

1.政策内容:鼓励企业国外(境外)知识产权申请。对企业在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等所产生的费用给予补贴。对当年发生认证、注册、专利申请费用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按照申请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人民币30万元。

2.申报条件:对企业在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商标国际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等所产生的费用给予补贴。对企业当年发生认证、注册、专利申请费用给予20%的补贴,单个项目发生金额须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每户企业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3.申报材料:(1)产品认证: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产品认证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5);②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要有签订时间及收费标准);③认证机构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要有最新年检章);④产品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⑤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⑥支付凭证(银行付款水单/现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如外汇付款则应提供银行付汇水单;⑦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

(2)商标国际注册、境外专利申请: 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表(附件6)、专利申请申请表(附件7);②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注册机构的合同复印件(要有签订时间及收费标准)③注册机构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④商标、专利注册的注册文件及标识复印件;⑤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⑥支付凭证(银行付款水单/现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如外汇付款则应提供银行付汇水单;⑦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

注:以上资料均需核对原件,所有资料每页加盖公章,涉及发票及付款凭证的还需加盖财务章;涉及到外文的,应翻译(主要部分翻译)。

4.政策咨询:流通服务科,63357468。

(二)《若干政策》第55条(2)款。

1.政策内容:对当年升限入统批零住餐业企业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达到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补(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承担)。对当年达到规模并纳入统计的批零住餐业产活单位、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当年升限入统批零住餐业企业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达到20%或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限上法人企业;当年达到规模并纳入统计的批零住餐业产活单位、个人;包河区范围内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当年零售额(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数据为准)同比增长超过20%(无同期基数的以税务部门核定的纳税申报数据为准);当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视为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③无同期基数的企业提供当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④材料一式两份,形成封面,装订成册。

4.政策咨询:商贸促进科,63357487。

(三)《若干政策》第56条:鼓励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

1.第56条(2)款。

1政策内容: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当年零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以上,且增幅超过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幅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补;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当年新能源汽车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20%以上的,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奖补。

2申报条件:当年零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以上,且增幅超过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幅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当年新能源汽车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长20%以上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包河区范围内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无同期基数的企业视为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③企业首次达到零售额等次的材料(以统计部门最近2年在库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为准,不足2年的在库限上企业以全部年度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为准);④申报新能源汽车政策的企业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⑤材料一式两份,形成封面、目录,胶印成册。

4政策咨询:商贸促进科,63357487。

2.56条(3)款。

1政策内容:对当年零售额首次达到100亿元、20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当年零售额首次达到100亿元、20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含产活单位);包河区范围内通过统计局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商贸企业(含产活单位)。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③企业首次达到零售额等次的材料(以统计部门最近2年在库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为准)。④材料一式两份,形成封面、目录,胶印成册。

4政策咨询:商贸促进科,63357487。

3.56条(4)款。

1政策内容:鼓励各类限上商业连锁企业、限上餐饮连锁企业发展。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各类限上商业连锁企业(总部注册地在包河区的),每新增一个配送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增单个门店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家门店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5万元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2申报条件:总部注册地在包河区且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各类限上商业连锁企业、限上餐饮连锁企业新增配送中心或单个门店的。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总部和分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③经营场所证明材料;④新增门店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开业时间、租赁合同签订时间、营业面积);⑤限上法人企业当年12月统计报表(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⑥材料一式两份,形成封面、目录,胶印成册。

4政策咨询:商贸促进科,63357487。

(四)《若干政策》第57条:鼓励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扩大线上交易。

1.57条(1)款。

1政策内容:对当年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且增幅达到20%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线上交易额首次达到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以上且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人民币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年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且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限上纳统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年线上交易额首次达到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且年增幅达到20%以上。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网络销售额及增幅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包含近两年的网上零售额及明细清单、增幅等相关材料;③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④传统电商企业(非跨境)需是限额以上纳统企业并正常报送数据(提供企业年度统计报表);⑤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⑥材料一式两份,形成封面、目录,胶印成册。

4政策咨询:楼宇经济办公室,63357466;63357468(跨境电商)。

2.57条(2)款。

1政策内容:支持限上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企业当年通过电商直播实现网络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补。

2申报条件:企业当年通过电商直播实现网络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电商直播网络销售额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包含直播带动的网上销售额、明细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③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④需是限额以上纳统企业并正常报送数据(提供企业年度统计报表);⑤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⑥材料一式两份,形成封面、目录,胶印成册。

4政策咨询:楼宇经济办公室,63357466。

3.57条(3)款。

1)政策内容: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③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④获得相关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⑥材料一式两份,形成封面、目录,胶印成册。

4)政策咨询:楼宇经济办公室,63357466。

(五)《若干政策》第58条:支持重点进出口企业挖潜增效。

1.政策内容:对当年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300万美元以上且不低于上年进出口总额的企业,按照其进出口总额的0.5‰给予奖补。进出口企业当年进出口增量超过100万美元的,对增量部分按照1美元1分钱的标准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人民币50万元。

2.申报条件:对当年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超过300万美元且不低于上年进出口总额的企业,按其进出口总额的0.5‰给予奖补。进出口企业当年进出口增量超过100万美元的,对增量部分按照不超过1美元1分钱的标准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成立时间、注册地点、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进出口额、员工等情况),本年度和上年度进出口实绩和纳税情况、主要出口产品、出口报关地和主要国别等;②《平稳增长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后上报。

4.政策咨询:流通服务科,63357468。

(六)《若干政策》第60条:提升楼宇经济发展水平。

1.第60条(1)款。

1政策内容:建成交付五年内的单体商务楼宇,楼宇入驻企业当年经济贡献总额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楼宇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建成交付五年内的单体商务楼宇,楼宇入驻企业年度经济贡献总额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③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④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验收许可证复印件,交付使用时间证明材料,入驻企业名单及注册情况,入驻企业纳税发票复印件;⑤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⑥材料一式两份,形成封面、目录,胶印成册。

4政策咨询:楼宇经济办公室,63357466。

2.第60条(2)款。

1政策内容:对楼宇运营机构当年自行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省级以上总部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楼宇运营机构当年自行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省级以上总部。

3申报材料:①申请表(附件1)、“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③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④总部企业情况简介和相关佐证材料;⑤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⑥材料一式两份,形成封面、目录,胶印成册。

4政策咨询:楼宇经济办公室,63357466。

三、其他说明

1.本细则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3.为保证配套及同类政策的一致性,政策第55条、56条(2)(3)(4)款申报材料参照《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商务部分)的通知》制定。

附件:

1.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奖励资金申请表

2.平稳增长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3.诚实信用承诺书

4.“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5.企业资质信息(产品认证)

6.企业资质信息(商标注册)

7.企业资质信息(专利申请)

备注:本细则相关附件请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aohe.gov.cn/)首页左侧“包河经济大脑平台”(http://220.178.37.7:7001/portal/)下载。

THE END

温馨提示: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媒体服务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了解更多政策,获取一站式项目申报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