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区发改委部分)

政策汇编 (6731) 发布于:2022-03-29 更新于:2022-03-29 来自: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项目申报

为贯彻落实《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文件精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原则上为工商注册、纳税登记、统计关系(以下简称“三个关系”)必须均在包河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若干政策》第24条:鼓励企业设立零碳(低碳)中心。

1.政策内容:对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改造的企业,按照其当年改造费用的2%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从事零碳(低碳)科技研发的企业,按照其当年投入零碳(低碳)科技研发方向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2.申报条件:对开展碳达峰和碳中和改造的企业,按照其当年改造费用的2%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从事零碳(低碳)科技研发的企业,按照其当年投入零碳(低碳)科技研发方向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3.申报材料:(1)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2)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6)项目改造合同;(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购置发票、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且研发费用认定需同时满足税务部门认可的加计扣除项、提供企业研发费用的辅助账、研发费用需与研发人员规模相匹配等3个条件;(8)年度纳税证明。

4.政策咨询:能源科,63357099。

(二)《若干政策》第26条。支持生态环保领域类企业集聚。

1.政策内容:从事生态环保领域类的企业,新迁入包河区或在包河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以上总部或销售中心,当年营业(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从事生态环保领域类的企业,新迁入包河区或在包河区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以上总部或销售中心,当年营业(销售)收入首次上规模,给予管理团队相应奖励。

3.申报材料:(1)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2)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企业年度完税证明。(8)提供企业年度财务状况表(规上服务业提供1-11月,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PDF版,所属街镇盖章)。

4.政策咨询:能源科,63357099。

(三)《若干政策》第40条(2)款: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设备投资。

1.政策内容:对获得省国防和经济建设类支持的项目,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5%给予最高20万元配套奖补。

2.申报条件: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且项目已获得当年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1)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2)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3);(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4.政策咨询:综合科,63357331。

(四)《若干政策》第55条: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快升规入统。

1.政策内容:对首次升规的服务业企业给予管理团队20万元奖补,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补。(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承担)

2.申报条件:当年升规并首次纳入联网统计直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退统再入统的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升规入统且目前仍在统的服务业企业,企业当年对我市有贡献且贡献值大于上一年度贡献值(贡献值仅计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部分,如上一年度贡献值为负数,视作零处理)。

3.申报材料:(1)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2)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6)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当年和上一年度在合肥市域范围实际缴纳净入库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新增我市贡献情况说明材料。

另,新迁入包河区的在库规上企业,视同首次升规,享受同等政策(仅兑现区级承担部分)。

4.政策咨询:经济科,63357425。

(五)《若干政策》第56条:鼓励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

1.政策内容:对1—11月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5亿元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及卫生行业,且增幅超过2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1—11月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且增幅超过2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1—11月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社会工作行业,且增幅超过2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1—11月营业收入连续2年超2亿元以上,且增幅连续2年超过15%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管理团队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申报条件:1-11月营业收入首次达到相应规模,且增幅超过2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补;连续2年超2亿元以上,且增幅连续2年超过15%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管理团队30万元一次性奖补。

3.申报材料:(1)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2)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3);(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6)提供近3年(1-11月)财务状况表(须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pdf版,所属街镇盖章)。

4.政策咨询:经济科,63357425。

(六)《若干政策》第59条:支持特色示范园区建设。

1.政策内容:对已获批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且年度考评中获得省级奖补资金的,给予管理团队20万元奖补。

2.申报条件:在安徽省开展的全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评估中获得省级奖补资金的,给予管理团队20万元奖补。

3.申报材料:(1)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2)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3);(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6)获得考评优秀的相关证明文件。

4.政策咨询:经济科,63357425。

三、其他说明

1.本细则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包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

2.诚实信用承诺书

3.“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备注:本细则相关附件请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aohe.gov.cn/)首页左侧“包河经济大脑平台”(http://220.178.37.7:7001/portal/)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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