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先
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 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 1762号)、《安 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 知》(皖发改贸服〔2022〕 85号),发挥试点单位示范带动效应, 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下简称"两业") 相融相长、 耦合共生,有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第二批两业融合 发展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用2年时间,聚焦制约两业融合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着力 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探索重 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融合发展新路径,发挥多元化融合发展 主体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为全省两业融合发 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争取到2024年底, 试点企业创新引领能力、品牌影响力、企业效益明显提高,深度融合型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平台加快涌现;试点区域推进两业融合 发展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两业融合的市场准入、 要素配置、市场监管、统计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二、主要任务
1.探索完善推进两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强化用地保障 , 创新适应两业融合发展的灵活用地政策.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向 两业融合企业和项目提供适应其生产和建设周期特点的金融产 品服务.加强人力资源保障,改革完善适应复合型人才的管理评 价制度。开展融合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研究。
2.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围绕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柔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 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 拓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等,加快业态模式创新, 释放融合发展潜力,实现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升级.
3.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 鼓励两业双向深 度融合,推动形成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原材料、消费 品、装备、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制造行业,根据 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推进服务环节补短板、拓空间、提品质、 增效益.互联网、物流、研发设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依托技 术和专业化优势,衍生和服务制造业,推进制造业服务化.
4.发挥多元化融合主体作用.重点围绕产业链龙头企业、行 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等各类融合主体,发挥 优势,加强创新,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资源要素、市场的有效整合,带动产业链上企业、行业内企业、平台参与企业共同提升, 形成融合发展生态圈。
三、试点单位及条件
1.试点单位.包括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两大类。试点区域包 括城市辖区(县级行政单位) 和园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 告目录》的开发区),试点企业包括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可以是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
2.申报条件.,拟申请试点的区域应符合: 先进制造业主导产 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30% 以上,园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 有典型示范效应。拟申请试点的企业应符合: 年营业收入2亿元 以上(服务业企业营收不少于1亿元),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 率全国前10名的企业等;企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营
运维护、培育、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比在20%以上。
四、组织实施
1.试点方案编制.试点实施期为2年。试点单位根据本通知 中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明确自身试点任务,编制试 点方案,并经市、省直管试点县(市) 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试 点单位选择的试点任务应具有全国或区域、行业领先的相关做 法,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及影响力大等优势和特点.试点方案 要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是可落地、可实 施、可检查的行动方案.试点方案要简洁明了,主要内容包括: 试点单位概况,融合发展基础和条件;试点总体考虑,试点目标;试点重点任务,拟进行的改革探索,责任单位,时间进度等;试 点保障措施等。
2.报送试点申请.,要因地制宜、依托具有地方特色的先进制 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在申报遴 选中兼顾区域产业布局及特色。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 委会同有关方面分别组织推荐拟申请试点的区域原则不超过2 个、企业不超过4个,于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请示文件、 试点方案) 一式三份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 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电话: 0551-62999756).
联系人: 沈秋婉、王志锋,联系电话: 0551-62601474、62602761
附件:《XXX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XXX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 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试点方案要简洁明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申请试点单位概况
(一) 申请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试点市辖区(县、市) 概述 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社会总体状况 等。试点园区概述成立时间、所在位置、管理机构、相应级别、 范围规模、企业构成等。试点企业概述所在地点、企业性质、成 立时间、发展历程、涉及领域、所处行业地位等。
(二) 2020-2021年主要经济运行状况.,试点市辖区(县、 市) 说明经济运行情况,包括GDP、公共财政收支、固定资产投 资完成情况等.试点园区说明园区经营发展情况,包括园区营收、
上缴利税、招商引资情况等.试点企业说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包括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上缴税收、资产负债情况等。
(三) 2020-2021年产业发展状况.试点市辖区(县、市) 说明三次产业增加值及占比、主导产业构成、制造业和生产性服 务业基本情况等.试点园区说明主导产业构成、产值及利税,重 点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投入
和产出情况。
二、试点工作基础和条件
对于试点市辖区(县、市) 和园区,阐述已有的经济基础、 政策措施和区位优势等,以及依托现有产业结构、业态分布等, 在两业融合方面已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对于试点企业,结 合自身条件和行业领域特点,阐述企业在行业影响力、科技研发 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专利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平台建 设、人才保证等方面可为两业融合发展提供的基础保障和优势条 件,已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三、试点工作意义
促进自身转型升级和破解发展瓶颈问题,探索两业融合发展 业态、模式和路径,引领带动行业和区域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
四、试点工作目标
( 一) 总目标.围绕落实国家指导意见目标要求,阐述两业 融合试点的总体考虑,提出通过试点工作拟达到的总目标,包括 预期达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在促进两业融合发展方面可能 取得的创新突破等。
( 二) 具体目标.在总体目标下,逐项列出通过2年试点拟 达到的具体目标.目标尽可能量化、可考核;确实无法量化的, 应明确提出通过先行先试,拟实现的具体创新点,包括新业态、 新模式等,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等.
五、试点工作任务
对照国家两业融合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重点领域及任务要求, 明确说明拟实施的主要任务。主要任务需体现三个方面内容:
( 一) 开展试点的主要领域、任务内容和主要举措.围 绕 明 确的原材料、消费品、装备、汽车、互联网、物流、研发设计、
金融、专业市场等领域,阐明试点任务和举措.
( 二) 试点项目或平台建设计划. 作为落实主要任务的具体 体现,提出相关项目或平台建设计划,对主要建设内容、初步方 案、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促进作用等加以说明,并明确建设主体, 估算建设投资。
(三) 试点工作进度计划. 根据主要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 进度计划,明确责任单位.
六、试点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明确组织领导试点工作推进的责任单位或机构,
以及人员安排等;政策保障,为促进试点工作拟出台的政策措施 等;资源要素保障,包括土地、资金、人才保障等.
七、试点单位填报统计表
填报统计表分为市辖区(县、市)、园区和企业三类.以市 辖区(县、市) 为主体申报的填报附表1,以园区为主体申报的 填报附表2,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填报附表3.
附表1
试点市辖区(县、市) 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0年指标值 | 2021年指标值 | 备注 | ||
基本情况 |
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 |||||
常住人口(万人 | ||||||
GDP(亿元) | ||||||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 ||||||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亿元) | ||||||
产业发展 及两业融 合情况 |
三次产业占比(%) | |||||
区域主导产业1 | 增加值(亿元) | 提供前三位主导产业 相关数据,具体内容 可在方案中体现。包 括主导产业的行业类 别、集聚程度及影响
力 |
||||
较上年增速(%) | ||||||
区域主导产业2 | 增加值(亿元) | |||||
较上年增速(%) | ||||||
区域主导产业3 | 增加值(亿元) | |||||
较上年增速(%) | ||||||
主导产业涉及的 龙头、行业骨干 专精特新企业 、平台型企业 | 数量(家) | 提供反映影响力和国 内排名等方面的佐证 材料,重点企业可在 方案中说明 | ||||
代表性企业 | ||||||
制造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 | ||||||
制造业增加值率(%) | 当年价的制造业增 加值与总产值的比 值 | |||||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服务业中间投入及占企业总 投入比重 | 投入(亿元) | 针对辖区内规上制 造业企业进行统计 汇总 | ||||
比重(%) | ||||||
服务收入及占企业营业总收 入比重 | 收入(亿元) | 针对辖区内规上制 造业企业进行统计 | ||||
比重(%) | ||||||
人才支撑 |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区域内从业人数比例(%) | |||||
科研人员占区域从业人数比例(%) | ||||||
科技创新 |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
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数量(个)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数量(家) | ||||||
信息化投入(亿元) |
注: 1.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包括国家级平台和省级平台,其中国家级科研平台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T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博上后工作站(增加了博上后工作站) ;省级科研平台主要包括经省政府或省直部门批准设立的省级实验室和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等.2.除特殊标明外,其他可提供证明材料的尽量提供,市辖区 (县、市i) 对填报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表2
试点园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0年指标值 | 2021年指标值 | 备注 | |
基本情况 |
园区面积(平方公里) | 填报实际建成面积 | |||
园区企业数量(家) | |||||
园区从业人员总数(人) | |||||
园区营业收入(亿元) | |||||
园区纳税总额(亿元) | |||||
产业发展 及两业融 合情况 |
园区主导产业1 |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 提供前三位主导产 业相关数据,具体 内容可在方案中体 现,包括主导产业
的行业类别、集聚 程度及影响力 |
||
较上年增速(%) | |||||
园区主导产业2 |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 ||||
较上年增速(%) | |||||
园区主导产业3 |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 ||||
较上年增速(%) | |||||
主导产业涉及的龙头 、行业骨干、专精特 新、平台型企业 | 数量(家) | 提供反映影响力和 国内排名等方面的 佐证材料,重点企 业可在方案中介绍 说明 | |||
代表性企业 | |||||
主导产业中的制造业 企业 |
数量(家) | ||||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 |||||
业绩和综合实力排名前3位 企业基本情况 | 具体内容可在方案 中体现 | ||||
园区公共服务类(公 共检验检测、金融服 务、第三方物流等) 平台、生产性服务机 构和企业 | 数量(个) | ||||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 |||||
代表性平台或企业 | 具体内容可在方案 中体现 | ||||
服务业中间投入及占 企业总投入比重 | 投入(亿元) | 针对园区内制造业 企业进行统计 | |||
比重(%) | |||||
服务收入及占企业营 业总收入比重 | 收入(亿元) | 针对园区内制造业 企业进行统计 | |||
比重(%) | |||||
人才支撑 |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园区从业人数比例(%) | ||||
研发人员占园区从业人数比例(%) | |||||
科技创新 |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 ||||
人均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 |||||
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数量(个)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数量(家) | |||||
园区信息化投入古园区营业收入比重(%) |
注:1.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包括国家级平台和省级平台,其中国家级科研平台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 案、国家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增加了博士后工作站) ;省级科研平台主要包括经省政府或省直部门批准设 立的省级实验室和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等.2.除特殊标明外,其他可提供证明材料的尽量提供,市辖区(县、市) 对填报相 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表3
试点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0年指标值 | 2021年指标值 | 备注 | |
基本情况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 (亿元) | |||||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 |||||
员工总人数(人) | |||||
资产总额 (亿元)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亿元)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利润 (亿元) | |||||
纳税额 (亿元) | |||||
人均营收额(百万元) | |||||
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排名 | 提供佐证材料 | ||||
品牌国内排名 | |||||
两业融合发 展情况 |
服务业中间投入及占全 部投入比重 | 投入(万元) | 服务业中间投入方向及内容简 述;提供佐证材料 | ||
占比(%) | |||||
向制造业提供服务收入 及占营业收入比虞 | 收入(万元) | 服务方向及内容简述;提供佐 证材料 | |||
占比 (%) | |||||
人才支撑 |
具有木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人数 比例 (%) | ||||
企业研发工作人员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 | |||||
科技创新 |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 ||||
人均发明专利拥有量情况(件/万人) | 提供佐证材料 | ||||
省级以上研发或公共服务平台数量 ( 个 ) | 提供佐证材料 | ||||
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木企业、科技型 企业或其他类似称号数量(个) |
提供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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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注: 除特殊标明外,其他可提供证明材料的尽量提供,市辖区(县、市) 对填报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