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局关于开展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2022年第二次申报的通知

申报通知 (1.0万) 发布于:2022-03-25 更新于:2022-03-25 来自: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申报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涉及经贸局的2021年度政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

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经贸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网络填报技术支持:4006655990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至4月15日,4月15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4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经贸局办公室对应经办联系人。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1.优先支持重大项目落户。

(7)对全国排名前50名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区域总部,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后,分阶段兑现。

申报条件: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2021年榜单前50名的企业2021年在高新区设立安徽省及以上区域总部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企业完成注册兑现20万元,实现销售后兑现3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入榜公示名单;3.2021年新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4.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证明(集团总部出具);5.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6.2021年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张丽、黄婷婷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2.生产办公用房租房补贴。

(2)对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和办公楼,引进符合高新区产业方向的项目,经认定,单个项目用房面积达1000㎡及以上,且当年度缴纳税收不低于300元/㎡的,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承租企业5元/㎡/月的租金补贴,补贴期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房租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在合肥高新区工业企业厂房使用管理平台系统(http://223.244.92.109:8081)登录认定通过的闲置厂房及厂内办公楼。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系统房源截图、高新区租赁工业厂房项目登记表;3.租赁合同;4.2021年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5.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费海军、黄婷婷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三)鼓励自主创新。

12.荣誉资质奖励。

(4)支持创建品牌资质。

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电子信息、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工业互联网领域app国家级、省级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省级特色商业街区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潘瑷琪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对当年获得国际或国家级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且获奖产品已形成销售规模,给予其市级奖励资金50%的配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该产品专项审计报告;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5.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潘瑷琪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研制和使用单位,分别按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售价的10%给予补助,在省市政策奖励基础上,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5.安徽省公示名单;6.上级政策资金入账凭证;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潘瑷琪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13.支持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6)对参加政府部门主办或承办,且经高新区推荐的展会,给予参展企业经费补贴。参加特装展的,特装展台规模达100㎡(含)、150㎡(含)以上,分别给予5万、10万一次性奖励;参加标准展的,按每个标准展位费用的50%、产品运输费的5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5.2021年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展会通知或省市部门邀请参加展会的文件;6.展会费用合同、发票、付款凭证;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郭梽伟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对承办省级以上科技型创新创意(含工业设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1年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科技型创新创意活动承办文件或承办合同;5.活动方案、参会通知、现场照片;6.展会费用合同、发票、付款凭证;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郭梽伟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17.支持各类平台落户发展。

(2)支持区外知名企业、机构在园区建立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检验检测、数字出口服务等各类高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对服务园区成效显著的平台运营主体,经认定,对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给予10%,每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条件:区外知名企业、机构2021年在高新区新设立主体,为高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检验检测、数字出口服务等各类高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经贸局受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平台介绍及高技术性证明材料、服务企业及服务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核认定,认定为高技术服务平台且服务高新区企业成效显著的平台,给予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10%的补贴。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平台介绍及高技术性说明及证明材料;5.2021年服务园区内企业的服务合同汇总表(附件4)及大额合同复印件、转账凭证发票;6.研发费用科目明细账及相应发票复印件;7.2021年度平台专项审计报告、完税证明;8.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黄婷婷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对园内知名企业、机构自建并提供研发服务的技术研发平台、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平台等,经认定,每年按实际获得服务收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条件:为高新区企事业单位提供研发服务的技术研发平台、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平台等,经贸局受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平台技术性和功能性说明及证明材料、服务企业及服务合同等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对认定成功的平台,每年按实际获得服务收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平台技术性和功能性说明及证明材料;5.2021年服务园区内企业的服务合同汇总表(附件4)及合同复印件、转账凭证发票按汇总表顺序装订;6.2021年度平台专项审计报告、完税证明;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黄婷婷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本条(1)、(2)项,同企业同项目不重复享受。

20.贷款贴息。

(2)对经认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实施智能化升级项目,按银行贷款(租赁)总额的3%给予补助,每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00万元。

申报条件:智能化升级项目须在高新区三年滚动项目库;和技改补贴等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企业已发生贷款汇总表(附件5),后附证明资料(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银行对账单及支付凭证、智能化升级设备购置发票的顺序装订)。合同和发票时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5.2021年财务报表和完税证明;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张扬、潘瑷琪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获得转型升级贷支持的企业,在该贷款结清后,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当年人民银行公布的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补助,补助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支付利息,单个企业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500万元。本条中两项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1年度财务报表;5.企业已发生转型升级贷的“借款凭证”汇总表(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附表3);6.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表4),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8.转升贷申请表(经贸局、担保公司联合盖章版)。

联系人:张扬、潘瑷琪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五)支持产业发展。

28.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2)对区内优质企业结合其对区贡献给予上台阶奖励:

服务业:对高新区新设立区域总部或分中心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落户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并纳入统计库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新注册落户);3.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或分中心证明(集团总部出具);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5.2021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黄婷婷65324525、张丽 65869522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鼓励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

线下实体销售:对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设立独立法人主体从事制造业生产加工,在设立当年新法人主体产值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原服务业企业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成立独立法人主体贸易公司并开展线下实体销售的,线下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原制造业企业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公司及新公司);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新设立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6.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联系人:黄婷婷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线上经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委托第三方或自建团队运营网络平台或网络旗舰店,且线上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给予原制造业企业软件服务费用、服务器托管费用5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对网络平台或网络旗舰店网销零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原制造业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在线消费等智能营销新业态,以新业态模式首次实现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和1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网销分类明细账、电商网络服务费用明细账、服务合同、发票;5.平台或网络旗舰店专项审计报告;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袁静 65869522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4)鼓励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企业集聚发展,经认定备案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企业,对在园区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系统集成商,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1年财务报表;5.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营业收入及纳税金额明细说明;6.2021年的服务合同汇总表(附件4)及大额合同复印件按汇总表顺序装订;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潘瑷琪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0.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化业务。

(1)鼓励企业在海外设分支机构,发展离岸业务。对企业当年离岸业务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离岸业务额占本企业业务额20%以上的,给予10万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1年商务部统一平台服务外包数据网站截图;5.2021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郭梽伟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2)鼓励高新区服务业企业或者机构牵头组建以技术、专利、标准为纽带的国际化服务联盟,开展重大合作示范项目建设。对牵头组建成功的企业或者机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联盟成立文件、成员单位、章程、工作会议通知及记录;5.项目合作协议文件;6.2021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郭梽伟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支持园区企业发展数字服务出口业务,对纳入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统计库的企业,当年首次实现数字服务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含)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数字服务出口额5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且保持增长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数字服务出口额超2000万美元(含)、超5000万美元(含),且保持增长的企业,给予15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0年和2021年商务部统一平台数据网站截图;5.2021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郭梽伟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4)在高新区新成立或新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达到3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离岸执行额达到100万美元、300万美元的,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1年度财务报表;5.商务部服务外包系统2021年系统数据截图、离岸执行额数据截图;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郭梽伟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5)对存量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执行额超过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离岸执行额达到3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且增幅超过20%的企业,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1年度财务报表;5.商务部服务外包系统2020年及2021年系统数据截图、离岸执行额数据截图;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郭梽伟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本条(3)、(4)、(5)项,同企业不重复享受。

34.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支持光伏应用。2018年12月31日前在园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本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元/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2万元/MW的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顶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1年度财务报表;5.光伏项目验收报告、供电公司出具的2021年实际发电量证明或公示网站截图+公示表格、组件、逆变器税务发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黄婷婷 65324525、费海军 65310573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5.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1)支持园区企业使用大数据,对经市级认定的园区企业上云服务单位,年度服务园区企业达100家以上,且服务的企业上云数据经认定后,给予云服务单位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报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5.市级认定文件;6.服务园区企业上云数量及名单;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张扬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加快主辅企业分离。支持大中型制造业、建筑业等企业分离生产和建设流程中非核心,且具有比较优势的研究开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第三方物流等服务功能,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推进生产型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对制造业、建筑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5家以上企业的,给予原制造业、建筑业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2021年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度审计报告;5.与区内企业服务协议、委托合同、转账凭证及发票(5家以上)、合同汇总明细表(附件4);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黄婷婷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38.支持信用高新建设。

(1)对信用服务机构在高新区开展信用征集、调查、评级等信用服务业务,开发创新1-2项信用服务产品并在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推广应用的(政府采购除外),按照实际业务收入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与合肥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未享受过市级同类政策,对信用服务机构在高新区开展信用征集、调查、评级等信用服务业务,开发创新1-2项信用服务产品并在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推广应用的(政府采购除外),按照实际业务收入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101-1表(没入统的无需提供,请达规后联系统计中心入统:工业65869514/服务业65312542);4.1-2项信用服务产品的介绍及证明材料;5.对区内企业开展信用服务的合同、收款凭证及发票、合同汇总明细表(附件4);6.2021年度财务报表;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联系人:费海军 65310573、黄婷婷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高新区经济贸易局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5下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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