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解读

政策解读 (7467) 发布于:2022-03-23 更新于:2022-03-23 来自: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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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皖发改规划〔2022〕136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6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20〕10 号)中,将《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列为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同时为紧密贯彻新一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根据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规划》。

二、主要考虑

一是把准国家战略导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准把握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导向,找准国家政策与我省实际的结合点。

二是全面对接省委部署。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与省相关区域规划、专项规划进行充分衔接,确保全省城镇化政策的步调一致。

三是凝聚各方智慧。拉升标杆,积极学习沪苏浙的相关规划及有效做法,注重将群众诉求、地方意愿、专家建议及外地经验转化为重要任务或创新举措。

四是注重解决关键问题。针对我省城镇化发展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待进一步推进、城镇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关键问题,紧扣痛点难点,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和举措。

三、研制和起草过程

省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9月启动编制工作,多次赴市县开展实地调研,书面征求省直单位及各市发展改革委意见,开展网上公众建言献策活动,衔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及江苏、浙江等省城镇化规划编制情况。2022年1月25日,《规划》通过省政府第167次常务会议。1月28日,《规划》经省委审定。《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正式印发后,经认真对照再次对《规划》进行了完善。3月3日,《规划》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城镇化规划》共分为8章34节。

第一、二章分别是规划背景、总体要求。对发展基础和发展趋势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未来十五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城镇化规划》将202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确定为65%左右,主要是与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相衔接。

第三章至第七章是重点任务,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优化全省城镇体系,构建“一圈一群一带”联动发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该部分主要着眼于如何优化城镇化载体,引导城镇人口合理分布。

二是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最本质、最核心的问题,该部分主要着眼于解决如何让农业转移人口更加便利、更加安心在城镇落户。

三是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推进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等新型城市建设。该部分主要着眼于如何高品位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更好满足城镇居民和新市民的经济、生活、生态及安全等各类需要。

四是高效能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该部分主要着眼于如何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完善城市的空间、社会、行政及财政管理制度。

五是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塑造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该部分主要着眼于如何有效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第八章是加强规划实施保障。通过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政策协同,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形成全社会推动规划实施合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分年度制定工作要点,健全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机制,督促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序时完成。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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