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9〕45号),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合肥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合肥市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和吸纳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府大楼B座0614),邮编:23007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hfkjjcgc@163.com。
联系电话:0551-63537767。
合肥市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1、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推动城市建设与治理、政务与教育、医疗与健康、交通与安全等领域人工智能场景开放,应用场景建设方采购过程应当合理设置首创性、先进性、安全可靠性等评价因素,优先采购国内外技术领先的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每年择优评定一批市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并授牌,按其购置人工智能企业技术、产品及服务金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2、支持产业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研发。制定合肥市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图谱,对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开展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短板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取得明显进展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研发奖补。
3、支持研发和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按实际建设费用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对新认定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家级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给予1000万元支持。
4、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研发算力、数据和人才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且服务人工智能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平台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鼓励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人工智能数据开放平台资源对外开放服务,对使用算力、数据服务的中小企业和平台服务提供方,根据实际支付使用费价款的15%分别予以补助,同一用户企业累计最高补助50万元/年,平台服务提供方累计最高补助300万元/年。
5、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招引与培育。对人工智能领域国内百强企业或者独角兽企业在肥新设立研发中心或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本地企业新晋成为人工智能领域国内百强企业或者独角兽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引入落地优质企业或项目不少于3个的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协会等社会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6、支持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孵化培育。支持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对培育企业数达到30家及以上的人工智能专业孵化器,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培育人工智能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载体,每认定1家,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7、支持人工智能生态体系建设。对上一年度主导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标准的人工智能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组织举办在国内外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会议、论坛、大赛等重大活动的行业组织或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依托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定期发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合肥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报告,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
本政策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两年,与市级其他政策不重复支持。国家、省新出台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政策调整执行。
《合肥市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2019〕45号),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合肥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起草了《合肥市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合肥市在智能语音、机器人等领域人才和技术集聚优势,聚力开展前沿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场景示范、创新企业培育、生态体系打造,积极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肥经验”。
二、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7条:
1.支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推动城市建设与治理、政务与教育、医疗与健康、交通与安全等领域人工智能场景开放。每年择优评定一批市级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并给予奖补。
2.支持产业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研发。制定合肥市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图谱,对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开展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短板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取得明显进展的企业给予奖补。
3.支持研发和开放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对新认定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家级技术(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给予经费支持。
4.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研发算力、数据和人才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使用算力、数据服务的中小企业和平台服务提供方,根据实际支付使用费价款分别予以相应补助。
5.支持人工智能龙头企业招引与培育。对人工智能领域国内百强企业或者独角兽企业在肥新设立研发中心,以及本地企业新晋成为人工智能领域国内百强企业或者独角兽企业,对上一年度引入落地优质企业或项目的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协会等社会机构,择优给予相应奖励。
6.支持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孵化培育。支持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对培育人工智能企业的专业孵化器以及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载体,给予相应奖补。
7.支持人工智能生态体系建设。对上一年度主导制定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人工智能企业,分类给予奖补。对组织举办在国内外具有较大行业影响力的人工智能领域重大活动的行业组织或企业,以及发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报告并产生较大影响的联盟组织,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