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解读

政策解读 (7947) 发布于:2022-03-16 更新于:2022-03-16 来自:芜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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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社会更好地了解《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芜政秘〔2022〕16号 )(以下称《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进一步加快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的具体举措。我市依据国家、省关于促进光伏发电应用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将有效增加清洁电力供应,长远应对电力供需紧张形势,提高我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低碳转型。

(二)助力完成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12月8日至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表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将积极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绿色电力支撑。

三、起草过程

根据市领导相关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开展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政策研究工作,并积极学习参考浙江、江苏等先进地区光伏发电推广经验,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年3月3日征求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企业意见,对文稿进行了完善;2021年10月8日再次征求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和企业意见;2021年10月9日召开征求意见会,对会议意见进行了充分吸纳。

根据征求意见完善情况,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会后市发改委根据市政府常务会审定意见,再次进行了完善,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光伏发电推广应用,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节能降碳,为芜湖打造“四个名城”提供绿色动力支撑。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推进加快光伏发电应用。一是对新建建筑提出光伏发电建设要求。主要是达到一定面积标准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特别是政府性投资新建建筑,都要求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二是对既有建筑提出加快光伏发电应用,推动利用或改造屋顶来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要求率先垂范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对既有建筑屋顶进行加固改造的,按加固改造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三是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统筹考虑太阳能资源、土地用途、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等条件,推动集中式光伏电站有序发展。

(二)创新光伏资源开发模式。一是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光伏屋顶和地面电站建设资源摸排,摸清发展底数。二是推进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有序推进集约、高效、规模化开发。三是加大对各类光伏资源的统筹协调,集约化整合资源,依法合规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四是支持光伏+储能应用。积极推动“光伏+储能”模式发展,优先支持配置储能系统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系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三)带动光伏产业发展。精准开展“双招双引”,加快光伏产业项目落地建成投产,促进优质光伏产品推广应用。

(四)完善配套政策支持。推动与光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建设和改造,落实简化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审批流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备案条件,按规定豁免备案时部分前置审批手续。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和金融扶持力度,推动光伏产业发展和应用。

六、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落实全市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将光伏发电推广应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不断改善光伏开发营商环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制定补贴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明确补贴申报流程,及时兑现补贴。

七、解读机关: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周三昆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99166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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