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补及条件

政策汇编 (104) 发布于:2024-12-23 更新于:2024-12-23
项目申报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合肥市企业技术中心如何认定,认定条件有哪些呢?认定成功之后奖补政策又有哪些呢?本文将详细介绍合肥市及各区县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补及条件。

一、奖励与支持

1.合肥市:对评价优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技术创新类有关项目。

2.包河区:对当年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瑶海区:通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庐阳区:新确定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5.肥东县: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6.巢湖市:对新评定为合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进行一次性10万元奖补;

7.巢湖经开区: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8.长丰县:对市级技术中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9.庐江县:对新确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在我市同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二)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其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较完善的研究开发与试验条件和较强的科技研发持续投入能力;

1.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2人,其中专职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6人;

2.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150万元);

3.上年度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不少于2个;

4.上年度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

上述四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不得低于评价指标值。

(四)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违法失信行为。

THE END

温馨提示: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媒体服务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扫码添加项目申报顾问
了解更多政策,获取一站式项目申报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