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

活动发布 (9181) 发布于:2022-01-25 更新于:2022-01-25 来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所属行业:创新创业
活动城市:
活动时间:2022/2
活动地点:中国大陆
组织机构:
  • 主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和社团组织
  • 承办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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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介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双创"的决策部署,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我部将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大赛组织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和社团组织

承办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2、 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全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联合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设立省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省级选拔赛的 组织实施、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的组织协调、创业典型的推 荐宣传和政策(资金) 奖励扶持等工作。

3、专家委员会

为提升大赛层次,更好发挥创业服务效果,全国组委会将邀请部分热心公益、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创新创业研究、指导和 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大赛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对全国组委会负责,对大赛方案策划设计、评审标准规则等方面 提出意见建议,审核评委资格,监督评审过程.

4、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全国组委会将邀请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 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全国组委会负责,并在 专家委员会监督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三、赛事流程

1、第一阶段: 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启动时间: 2022年2月中旬大赛启动,各省按要求成立省级组委会,制定本省大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2)报名和审核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0日;审核确认时间: 截至2022年5月31日。

各省组织参赛项目在大赛官网统一报名,按主体赛2个组别、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2、第二阶段: 省级选拔赛

1)省级选拔赛

时间: 截止2022年6月30日。

除劳务品牌专项赛外,各地原则上须采取项目路演方式举办省级选拔赛,情况允许可延伸到地市和区县,有困难或特殊情况 不能举办的,需经全国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 集中评审等方式对本省参赛项目进行选拔。

(2)确定全国选拔赛参赛项目

时间: 2022 年7月5日前完成

各省按照全国组委会统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省参加全国选 拔赛的项目。名额分配方式为:

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和服务业项目组确保每省每个组别不少 于1个项目参赛,1个(不含) 以上的名额,按前3年新增经济 体数量权值分配。

乡村振兴专项赛100个比赛项目中,确保每省有2个项目参 赛,剩余36个比赛项目的参赛名额,由涉及国家重点帮扶县的 10个省,按国家重点帮扶县数量权值分配。

劳务品牌专项赛每省最多推荐3个项目(可少于3个或不推荐) 参赛。

青年创意专项赛每省3个项目参赛。

各省于7月5日前将入围全国选拔赛的项目资料上传大赛官 网,全国组委会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反馈后,由省级组委会以短 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本省参赛者。

3、第三阶段: 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

时间: 2022 年7月底前

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集中 在同一城市举办,地点待定。

(1)全国选拔赛

各项赛事均分2个小组同时进行比赛。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 和服务业项目组、乡村振兴专项赛,每组50个项目;青年创意 专项赛每组48个项目;劳务品牌专项赛每组最多48个项目。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3人,采取现场路演方式2天时间完成.各组 获得前15名的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其他项目获得"创翼之星" 奖。

(2)全国总决赛

每项赛事30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每个项目参赛不超过 3人,采取现场路演方式1天完成,各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 6名、三等奖10 名、优秀奖12 名。

总决赛结果产生后,全国组委会将择期举办颁奖式和闭幕式。

本次大赛按照"1+3" 模 式,即1个主体赛 加3个专项赛,其中,主体赛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2个项目组;3个专项赛分别为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和乡村振兴专项赛,按照省级选拔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可直接推荐)、全国选拔赛、全国总决赛三个阶段实施。

下面就让我们看一看具体的报名条件吧——

四、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1、主体赛

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服务业项目组,既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 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中国大陆。

全国选拔赛200 个项目参加,分2个组别,每个组别100个项目,60 个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每个组别30个项目。

2、青年创意专项赛

面向16至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全国选拔赛每省3个项目、共96个项目参加,30个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

3、劳务品牌专项赛

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中国大陆。

全国选拔赛每省至多推荐3个项目参加,30个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

4、乡村振兴专项赛

面向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中国大陆,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市辖郊区、县 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注册、生产与经营。

全国选拔赛100个项目参加,30个项目晋级全国总决赛。

五、报名参赛条件

『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1、主体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2 年5月31 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2、青年创意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 年5月31日,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2)项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六、评审标准及规则

1、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及质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带动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助力乡村振兴",主要围绕项目吸纳就近就地就业数量及质量,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资源利用、民族文化传承,以及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评分。

(二) 评审规则

全国选拔赛和决赛项目评审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现场路演评分的组织规则及评定标准将在大赛组织实施细则中明确。

七、奖励与扶持

1、奖励

全国组委会对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同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对获得"创翼之星"奖的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优秀组织单位奖: 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省级选拔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参赛项目数量多、质量好,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省份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奖牌。

特别贡献奖: 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省(地市) 级人社部门或社会机构、企业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2、扶持服务措施

全国组委会设立"中国创翼"官网,将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纳入大赛项目库,通过大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帮助其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

省级选拔赛期间,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地方需求给予推荐评审专家、培训导师、投资机构和媒体宣传等方面支持。

对所有参加全国选拔赛的项目第一创始人,全国组委会将区分不同群体,在征求省级组委会意见的基础上,从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收入"中国创翼风采录",在系统内和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将大赛评选结果与本地创业扶持、创业服务、人才鼓励等政策措施相挂钩,对晋级全国选拔赛的项目,尤其是获得"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的项目,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并在资金扶持、入驻园区、孵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在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地市将优先纳入创业型城市创建范围。

八、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大赛启动后,全国组委会将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并委托专业机构全程跟踪各阶段赛事进展,宣传地方经验做法,树立不同领域的创业典型,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

为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大赛影响,省级选拔赛期间,各省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培训、创投对接、主题论坛等配套活动,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增强活动成效。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期间,全国组委会视情组织赛前培训、创投对接、主旨论坛等活动,同时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九、经费保障

全国组委会所需经费通过申请财政资金和接受社会赞助两个渠道保障。省级以下赛事活动经费由各级组委会负责,各省举办大赛及配套活动时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

大赛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蔡和岑、单禹

联系电话: 010- 64222672、010- 64227223

传真: 010— 64229135

邮箱: zgcy2017@163. com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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