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空域通常指的是地面以上1000米以内的飞行区域,但根据地区特点和需求,这个界限可以扩展至3000米甚至4000米,是国家空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航空领域,低空空域的具体定义如下:
100米以下:通常被称为超低空,适用于农林作业、旅游、搜索和救援等。
100米至1000米:这是最常见的低空空域定义,适用于训练、伞降、空投、侦察、强击和农林作业等。
1000米至3000米:在某些地区和特殊需求下,低空空域可以扩展到3000米甚至4000米。
根据《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中国空域划分为A、B、C、D、E、G、W七类,其中A-E类为管制空域,G、W类为非管制空域,规范空域资源使用。通常来说,G类空域指的是B、C类空域以外真高300米以下空域(W类空域除外),以及平均海平面高度低于6000米、对民航公共运输飞行无影响的空域,属于低空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