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发布的《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是指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其平台内产生的、与监管相关的特定数据的行为。该制度旨在规范平台经济数据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一、报送主体
网络交易合规数据报送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两类单位:
1、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这是最主要的报送主体,涵盖为交易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各类平台,具体包括:
(1)传统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等,需报送平台自身及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交易数据等。
(2)网络社交平台与网络直播平台。若平台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交易服务(如微信小程序、抖音直播间等),则需履行与电商平台相同的报送义务。
(3)其他提供交易支持的平台服务提供者,包括提供物流、支付、售后等服务的第三方平台,若涉及网络交易核心环节,也需按规报送数据。
2、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服务开展交易的经营者
此类主体虽未依托第三方平台,但通过自建网站或使用其他网络服务(如独立站、APP等)直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需参照《办法》执行报送义务。
二、报送内容
1、平台自身信息。包括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
2、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的名称、证照信息等;未登记但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经营者,需特别标示并督促其办理登记。
3、特定交易数据。如违法行为线索、行政执法协查数据、特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与销量等。
三、报送目的和意义
报送网络交易合规数据,市场监管总局通过这些数据可以更好地进行监管执法和大数据综合分析应用,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这些数据也有助于支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进行平台内经营者身份核实、许可信息验证、信用体系建设和平台内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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