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我国税收居民可享受我国政府与缔约国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待遇的核心文件。只要符合税法以及税收协定的相关标准,并在与我国政府已签订税收协定的缔约国发生相应应税行为,在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即可获得身份证明,进而享受相关税收协定,符合条件的外国企业或个人亦可申请办理。
202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主要用途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包括避免双重征税和减免预提所得税。
国际经营活动支持:适用于境外投资与工程承包、跨境支付合规等。
金融机构与保险业务:在境外开立金融账户或办理保险时,需提交该证明以确认税务身份,防止被误判为非居民纳税人。
2、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条件和流程
适用对象:包括中国居民企业及其总机构、符合居住条件的自然人(如个体工商户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等)。
申请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境外业务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居住证明(如户籍资料或出入境记录)。
申请流程:全流程线上办理,企业和个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办理程序更便捷,主管税务机关判定时间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