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双碳”目标,尤其是碳达峰目标,必须重视节能提效。能效“领跑者”制度是建立节能提效长效机制的关键制度,可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全社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
在我国,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能效“领跑者”制度是指以激励性措施为主要手段,在特定领域通过树立标杆的方式激励该领域内其他用能主体及用能产品提升节能目标指数,并通过不断更新能效“领跑者”目录和转化为相关强制性标准等方式逐步提高全领域节能目标标准的激励性制度。
能效“领跑者”制度主要针对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三类目标对象实施。其主要内容包括: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用能单位名单和公共机构名单及其领先能效指标;加强“领跑者”宣传推广,引导各类主体争当能效“领跑者”;及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能效标准或能耗限额标准,持续提高标准要求,巩固制度成果。